2022年4月24日VIEW:NoneAUTHOR:翰东
出所就医是每一位服刑者都拥有的权利,也是作为中国公民,都具有的基本人权,其中的生存权与健康权便体现在犯人的外出就医中。但是在犯人前往医院就医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逃脱监管想法的犯人出现,因此,看守所外出就医必须遵循三个严禁和三条铁律。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科普一下其中的具体内容。
首先,三严禁其一是严谨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嫌疑人。外出就医过程中难以进行严格的管控,不仅是对服刑者,还是看守人员来说都是如此,因此设有此规来规范看守人员的行为。二便是严禁参加特审民警在特审期间从事各类与特审无关的活动。这条也是为了避免看守人员在押解期间松懈警惕,而造成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第三是严禁飞警务人员进入审讯场所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条铁律的一条便是各个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及常用的医疗药品,以便在服刑人员在有轻微疾病时进行及时治疗。二是特殊情况需要到医院治疗的服刑人员,当地医院需负责治疗,不能推卸(其中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侯审)。这便是我国法律基本人权的体现,即便对于犯人而言也是如此。第三条铁律是看守所在押人员去医院就医需由当地公安机关的局长批准。如确需就医便会被羁押至鉴于司法系统的医院治疗及住院。
总而言之,尽管是在押犯人,但是出所就医的基本权利是其拥有的。但押送途中,仍是难免会发生意外,不管对于服刑人员还是看守人员都是一种考验,在这过程中,必须要有法律加持,才能保障服刑者的人身安全及看管效率,但同时也需维护服刑者的基本人权,以达到安全无误地回来。